盈江县太平镇佰胜木业加工厂单板、木方生产建设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污染影响类)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污染影响类)
报批稿
项目名称: 盈江县太平镇佰胜木业加工厂单板、木方生产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盖章):盈江县太平镇佰胜木业加工厂 编制日期: 2022 年 5 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
附表: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汇总表
附件: 附图:
附件 1:委托书; 附图 1:项目地理位置图;
附件 2:企业营业执照; 附图 2:项目总平面布置图;
附件 3:投资项目备案证; 附图 3:项目环境保护目标分布图;
附件 4:不动产权证; 附图 4:监测布点图;
附件 5:生态红线证明 附图 5:盈江县声功能区划图。附件 6:选址产业布局情况说明
附件 7:德宏后谷咖啡盈江分公司同意建厂说明; 附件 8:不在城市规划范围内证明;
附件 9:场地租赁合同; 附件 10:检测报告;
附件 11:后谷咖啡同意依托卫生间、供电线路等基础设施证明附件 12:项目环评质量管理流程表及校审记录表。
附件 13:会议纪要附件 14:修改说明
项目区现状 1 项目区现状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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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人员现场踏勘 项目区东南侧未硬化地面
项目区南侧 项目区东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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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区西侧 项目区北侧
项 目 区 现 状 照 片
项目代码
建设单位联系人建设地点
地理坐标
2203-533123-04-01-400430
郭余庆 联系方式 13908068130
云南省(自治区) / 市 盈江 县(区) / 乡(街道)太平镇弄盏村委会旁
( 97 度 52 分 50.921 秒, 24 度 41 分 16.467 秒)
国民经济行业类别
建设性质
C2011 锯材加工 C2013 单板加工
R新建(迁建)
- 改建
- 扩建
- 技术改造
建设项目行业类别
建设项目申报情形
17-33 木材加工 201
R首次申报项目
-
- 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
- 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
- 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
项目审批(核准/ 盈江县发展和
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部门(选
填)
总投资(万元)
改革局
100
备案)文号(选填)
环保投资(万元)
/
20.0
环保投资占比
(%) 20
是否开工建设 R否
-
-
- 是:
-
施工工期
用地(用海) 面积(m2)
8 个月(2022 年 5 月-2022 年 12
月)
9920
专项评价设置情况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
(试行),建设项目产生的环境影响需要深入论证的,应按照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技术导则开展专项评价工作。根据建设项目排 污情况及所涉环境敏感程度,确定专项评价的类别。专项评价设置原则及项目专项评价设置情况见下表 1-1。
表 1-1 专项评价设置原则及项目专项评价设置情况一览表
专项评价的类别
大气
设置原则
排放废气含有毒有害污染 物 1、二噁英、苯并[a]芘、氰化物、氯气且厂界外
500 米范围内有环境空气
项目专项评价设置情况 本项目排放废气主要为颗粒
物、挥发性有机物(以非甲烷总
烃计)、二氧化硫、氮氧化物, 无含有毒有害污染物 1、二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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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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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目标 2 的建设项目 |
英、苯并[a]芘、氰化物、氯气且厂界外 500 米范围内无有环 2 境空气保护目标 的建设项目, 不需要设置大气专项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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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表水 |
新增工业废水直排建设项目 (槽罐车外送污水处理厂的除外) ; 新增废水直排的污水集中处理 厂 |
本项目不属于新增工业废水直排建设项目 (槽罐车外送污水处理厂的除外) ; 不属于新增废水直排的污水集中处理厂项 目, 不需要设置地表水专项评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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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风险 |
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质存储量超过临界量 3 的建设项目 |
本项目无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质储存,不需要设置环境 风险专项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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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 |
取水口下游 500 米范围内有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 洄游通道的新增河道取水的污染类建设项目 |
本项目不属于取水口下游 500 米范围内有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的新增河道取水的污染类建设项目,不需要设置 生态专项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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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 |
直接向海排放污染物的海洋工程建设项目 |
本项目不属于直接向海排放污染物的海洋工程建设项目, 不需要设置海洋专项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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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废气中有毒有害污染物指纳入《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的污染物 (不包括无排放标准 的污染物) 。
169) 附录 B、附录 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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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本项目不设置专项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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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情况 |
无 |
||||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 |
无 |
||||
规划及规划环 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 |
无 |
其他符合性分析
1、“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
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云政发〔2020〕29 号) 及《德宏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德宏州“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本项目与“三线一单”文件相符性见下表。
表 1-1 项目与“三线一单”文件相符合性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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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质量底线 |
环境质量底线是国家和地方设置的大 气、水和土壤环境质量目标,也是改善环境质量的基准线。有关规划环评应落实区域环境质量目标管理要求,提出区域或者行业污染物排放总量管控建议以及优化区域或行业发展布局、结构和规模的对策措施。项目环评应对照区域环境质量目标,深入分析预测项目建设对环境质量的影响,强化污染防治措施和 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 |
根据区域环 境质量状况, 水环境、环境空气、土壤环境质量均能 够满足相应 的质量标准 要求;本项目污染物均采 取有效的治 理措施后,能够做到达标 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不 大,不触及德宏州环境质 量底线。 |
符合 |
|
1、水环境质量底线。到 2025 年,全州水环境质量总体优良,2035 年,全州水环境质量持续优良,水生生态系统全面提升,实现“人水和谐”。 2、大气环境质量底线。到 2025 年,全州空气质量优良率达到省级要求。中心城市环境质量达到国家二级标准。2035 年,全州空气质量优良率保持稳定,中心城市、各县市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稳定达到国家二级标准。 3、土壤环境风险防控底线。到 2025 年, 全州土壤环境质量保持优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 85%以上,受污染建设用地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 95%以上。到 2035 年,全州土壤环境风险防范体系 全面建立,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全面管控。 |
||||||
资源利用上线 |
资源是环境的载体,资源利用上线是各地区能源、水、土地等资源消耗不得突破的“天花板”。相关规划环评应依据有关资源利用上线,对规划实施以及规划内项目的资源开发利用,区分不同行业, 从能源开发等量或减量替代、开采方式 |
本项目运营过程中不使用煤,依法购买合法的原木进行木材 加工,项目不 |
符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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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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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规模控制、利用效率和保护措施等方面提出建议,为规划编制和审批决策提 供重要依据。 |
属于高耗能资源消耗行业,符合能源利用上线,消耗一定量的电源、水资源等,项目资源消耗相对区域资源利用 总量较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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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节约集约利用,持续提升资源利用效率,水资源、土地资源、能源消耗等达到云南省下达的总量和强度控制目 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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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
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是基于生态保护红 线、环境质量底线和资源利用上线,以清单方式列出的禁止、限制等差别化环境准入条件和要求。要在规划环评清单式管理试点的基础上,从布局选址、资源利用效率、资源配置方式等方面入手, 制定资源准入负面清单,充分发挥负面清单对产业发展和项目准入的指导和约 束作业。 |
本项目所在区域没有准入负面清单文件。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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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格落实《意见》管控要求。强化污染防治和自然生态系统保护修复,改善区域生态环境质量,提出德宏州生态环境管理总体要求和 42 个管控单元的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构建全州生态环境分区 管控体系。 |
本项目符合德宏州生态环境管控总体要求。 |
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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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符合性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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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除尘、脱硫、脱 硝等装置,或者采取技术改造等其他 控制大气污染物排放的措施。 |
除尘和袋式除尘组合技术” 对烟尘进行净化处理,通过 1 根 35m 排气筒排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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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和服务活动,应当在密闭空间 或者设备中进行,并按照规定安装、使用污染防治设施;无法密闭的,应当采 取措施减少废气排放。 |
随着含水率降低,烘干过程中木料自身会产生挥发性有机物(以非甲烷总烃计), 烘干车间为四围一盖的密闭车间,车间上方设置风机供空气流通,烘干废气通过风机排出后经空气自然扩散, 为无组织排放,排放量为0.0081t/a,排放浓度为 0.615mg/m3,无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能够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中表 2 二 级标准限值; |
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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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工业生产企业应当采取密闭、围挡、遮盖、清扫、洒水等措施,减少内部物 料的堆存、传输、装卸等环节产生的粉尘 和气态污染物的排放。 |
本项目对生产车间、固废暂存间四周设置围挡 |
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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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符合性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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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措施防止工业噪声污染。 排放工业噪声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振动、降低噪声,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或者填报排污登记表。 |
天蓝木材厂等工业企业,厂界周边 50 米范围内声环境保护目标为:项目区南侧 25m 居民散户,不属于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 建设单位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对产噪设备集中安装在车间内远离南侧敏感点,在高噪声设备底部设置橡胶减震垫;减少高噪声设备同时运行,从源头降低噪声;并充分利用建筑物隔声、距离衰减减低噪声, 于生产车间四周设置围挡,围挡高度为 8m,南侧围挡自地面起 2.5m 垂直高度范围设置吸声材料,进行隔声降噪,加强对设备的维修保养,避免设 备故障产生高噪声扰民。 |
|
|
2 |
实行排污许可管理的单位,不得无排污许可证排放工业噪声, 并应当按照排污许可证的要求进行噪声污 染防治。 |
本项目未被纳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 项目设置锅炉规模为 1 台 4 吨/小时的生物质蒸汽锅炉,因此本项目属于登记管理的排污单位,建设单位应于投产前办理排污许可登记手续,并按照 要求进行噪声污染防治。 |
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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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为木材加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 29 号颁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和 《云南省工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6 年本)中的相关规定,本项目木材加工生产规模、生产工艺、生产设备均不在“限制类”、“淘汰类”和“鼓励类”之列,属于允许类。同时于 2022 年 3 月 4 日取得了盈江县发展和改革局出具的“投资项目备案证”,备案号【项目代码】为:2203-533123-04-01-400430 (见附件 3)。 综上分析,项目的建设符合相关产业政策。 |
5、项目选址可行性分析
项目位于云南省德宏州盈江县太平镇弄盏村,项目用地为租用德宏后谷咖啡公司盈江分公司东南侧闲置场地, 用地面积为9920m2,根据不动产权证书(附件 4),项目用地性质为综合用地, 不涉及基本农田,用地性质符合;根据盈江县城乡规划管理中心出具的规划意见,该宗土地不在《盈江县城市总体规划 (2006-2020)》规划范围内(详见附件 8);根据盈江县工业和商务科技局出具的情况说明,项目符合盈江县工业产业布局规划(详见附件 6);并且项目建设区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源保护区等重要敏感保护对象,也无文物古迹分布。项目周边虽有德宏后谷咖啡盈江分公司(生产车间位于本项目西北侧约 100m 处)、迪斯坚果公司(生产车间位于本项目西侧 160m 处),但建设单位引进先进生产设备、高效率环保除尘设备,对加工粉尘配套可移动双筒布袋除尘器进行收尘,锅炉烟气配套设置“旋风+袋式除尘”设备进行处理后达标排放,并且本项目的建设取得了距离本项目最近的食品加工厂德宏后谷咖啡盈江分公司出具的同意建厂说明(详见附件7),项目产生的各项污染物经过环评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后,均能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综上所述,该项目的选址可行。
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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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2-2 本项目产品方案
3、主要生产单元及生产工艺 项目主要进行木材加工生产,生产单元及生产工艺见表 2-3。表 2-3 项目主要生产单元及生产工艺
4、主要生产设施及设施参数项目主要设备见表 2-4。 表 2-4 项目主要设备一览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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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设施名称 |
型号规格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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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打圆机 |
SLT1500 型 |
套 |
6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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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上料机 |
/ |
套 |
6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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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齐头锯(自动断木锯) |
SK2600 型 |
套 |
6 |
/ |
|
||
4 |
一分二波轮 |
/ |
套 |
6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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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旋切上料机 |
/ |
套 |
6 |
/ |
|
||
6 |
旋切机(数控无卡旋切 机) |
SK1400 型 |
台 |
6 |
/ |
|
||
7 |
木芯板旋切机 |
|
台 |
10 |
|
|
||
8 |
切板机(全自动数控剪 切机) |
SK1400 型 |
台 |
6 |
/ |
|
||
9 |
收板机(全自动数控叠 板机) |
SK1400 型 |
台 |
6 |
/ |
|
||
10 |
锯切机 |
/ |
台 |
12 |
|
|
||
11 |
带锯 |
/ |
台 |
6 |
|
|
||
12 |
废料传送 |
/ |
套 |
6 |
/ |
|
|
|
13 |
全自动磨刀机 |
SK1400 型 |
台 |
1 |
/ |
|
14 |
烘干机 |
网袋式单板焙干机 |
套 |
2 |
/ |
|
||
15 |
生物质蒸汽锅炉 |
4T/h |
套 |
1 |
|
|
||
16 |
抓木机 |
明宇 985 |
辆 |
2 |
/ |
|
||
17 |
叉车(内燃平衡重式叉 车) |
CPC35-AG65J |
辆 |
4 |
/ |
|
||
18 |
封闭式物料推车 |
/ |
辆 |
4 |
/ |
|
||
5、主要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本项目主要原料为原木(以西南桦为主),来源于合法手续的单位。项目在木材加工过程中不使用油漆、拼板胶、防腐剂等, 不在项目区内储存柴油。主要原辅材料及能耗用量见表 2-5。 表 2-5 项目主要原辅料及燃料
6、工作制度及劳动定员
项目烘干工序每天运作24小时,年运行330天;除烘干工外,其他工段每天运行8个小时,班制实行一班制,夜间不生产,年工作330天。
项目共配置工作人员 40 人,其中管理人员 5 人,其他工作人员 35 人。工 |
|
作人员均不在厂区内住宿,仅管理人员 5 人在项目区内用餐。7、厂区平面布置 本项目场地呈不规则矩形,共设置 1 栋生产车间、1 间成品仓库及 1 间锅炉房、1 间固废暂存间及晒场,各工序相互衔接;按照工艺次序依次布设。生产区位于项目区南侧,生产车间内依次设置烘干线、单板生产线及木方生产线,原材料堆放区位于生产车间内西侧;储存区位于项目区北侧,自西至东依次为成品仓库、晒场、固废暂存区及锅炉房。整个项目区南侧 1 个出入口,与厂外道 路相连,方便车辆出入,详见附图 2 项目平面布置图。 |
工艺流程和产排污环节 |
该项目施工期计划 9 个月,施工内容主要为生产车间、锅炉房、原材料堆棚的建设以及对项目区内东侧地面进行平整硬化,同时进行设备安装调试等,施工机械主要有推土机、挖掘机、载重车、电焊机等。 施工工艺流程图如下:
土石方、建筑垃圾 扬尘、焊接废气 焊接废气、机械废气
场地硬化 主体建筑 设备安装 调试运行噪声、扬尘 噪声、建筑垃圾 噪声、废弃包装材料 施工人员 生活污水、生活垃圾
图 2-1 项目基础施工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图 项目产品为旋切单板、木方,旋切单板主要是通过对西南桦木材进行锯料、去皮、旋切、晾晒/烘干工序得到,不涉及刷胶、喷漆等工艺,具体工艺流程见下图 2-3。木方主要是通过对原木进行去皮锯料得到,不涉及刷胶、喷漆等工艺, 具体工艺流程见下图 2-4。 ①单板生产工艺流程简述: (1)备料:本项目所用原料为西南桦原木,采购的原木要求树龄适中、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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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较直、树节较少。原料由销售方采用汽车运输至厂区内原料堆放棚内,原料堆放棚可满足原料堆存需求。
此工序主要污染物为木屑、废边角料和噪声。
此工序主要污染物为木屑、废边角料和噪声。
|
|
车尾气等。厂区内运输装卸采用抓料车、叉车及人工进行卸料,原木含水率较高,卸料过程中不易产生粉尘,主要产生噪声。
②木方生产工艺流程简述:
物为粉尘、废边角料和噪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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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项目有关的原有环境污染问题 |
项目租用德宏后谷咖啡公司盈江分公司东南侧闲置场地,租用场地无历史遗留问题。经过现场调查,周边工业企业主要为闵盛纸箱厂、金德林红木家具厂、红利塑料管厂迪斯坚果公司以及天蓝木材厂等,各企业采取了相应的污染治理措施,无与本项目有关的历史遗留环境问题。 |
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
1、大气环境质量现状
项目位于云南省德宏州盈江县太平镇弄盏村委会旁,盈江县县城平原镇位于项目区东侧,本项目距离盈江县县城约 2550m,弄盏村与平原镇地形地貌相似,地势平坦,雨量充沛,光照充足,县城大气污染源主要为工业企业废气、交通运输车辆尾气以及居民生活炉灶废气等,项目所在区域附近周边居民活动较为活跃、周边也存在一定数量的工业企业,项目所在区域大气污染源与县城大气污染源类似,因此本项目环境空气质量现状引用《德宏州 2020 年环境质量状况公报》中盈江县空气监测结果具有可类比性。
根据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的分类,本项目区属于二类区,按 GB3095-2012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进行保护。根据《德宏州 2020 年环境质量状
况公报》,有效监测天数 357 天,优 283 天,良 71 天,轻度污染的 3 天。区 按空气质量指数(AQI)评价,环境空气优良率为 99.2%,与 2019 年相比上域 升 0.3%。污染发生的时间为 3~4 月份,首要污染物是细颗粒物、颗粒物和
环
境 臭氧。年度综合评价,盈江县环境空气质量达二级标准。具体的监测数据见
质
量 表 3-1。
现
状 表 3-1 2020 年盈江县空气监测结果 (单位:μg/m3)
监测指标 |
SO2 |
NO2 |
PM10 |
PM2.5 |
CO(mg/m3) |
O3-8h |
|
盈江县 |
日均值 范围 |
4~37 |
4~32 |
11~144 |
6~113 |
0.4~1.7 |
18~153 |
平均值 |
16 |
14 |
32 |
21 |
0.8 |
62 |
|
百分位 数浓度 |
31 |
25 |
71 |
51 |
1.2 |
104 |
|
所属类 别 |
一级 |
一级 |
二级 |
二级 |
一级 |
二级 |
经过调查,项目周边工业企业主要为闵盛纸箱厂、金德林红木家具厂、红利塑料管厂、迪斯坚果公司以及天蓝木材厂等,参考项目区东侧 130m 处红利塑料管厂《盈江县平原镇岗勐红利塑料管材厂年产 600 吨 PE 塑料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稿》中环境质量现状补充监测结果,也就是报告书中 2021 年 2 月 1 日~2021 年 2 月 8 日对 TSP、PM10 的监测结果可知,该项目区 TSP、PM10 均低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 2018 年修改
单二级标准限值,监测结果详见表 3-2。
表 3-2 红利塑料管厂 TSP、PM10 监测结果
监测点位 |
监测项目 |
取值类型 |
浓度范围 |
评价指数范围 |
超标 率 |
达标情况 |
||
最小值 |
最大值 |
最小值 |
最大值 |
|||||
红利塑料管厂东北侧罕等 (下风 向) |
PM10 |
24h 平 均 |
102 |
108 |
0.68 |
0.72 |
0 |
达标 |
TSP |
24h 平均 |
209 |
214 |
0.70 |
0.71 |
0 |
达标 |
综上所述,项目区周边虽有工业企业建设,但各企业办理了环保手续,采取了相应 的污染治理措施,对项目区域内大气环境影响较小,因此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良好,可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
2、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
项目区最近地表水体为东侧距项目区 1570m 处水槽河,水槽河最终汇入大盈江,属于大盈江(入州境处—拉贺练水文站)支流,根据《德宏州人民政府关于水功能区划复核和调整报告》(德政复(2014)257 号)区划水质标准,大盈江(入州境处—拉贺练水文站)开发利用程度较低,执行 GB3838-2002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水功能。
水槽河位置处于大盈江上流,大盈江汇流断面位于项目区最近地表水体水槽河南方,为水槽河下流监测断面,因此水槽河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引用
《德宏州 2020 年环境质量状况公报》中大盈江汇流监测点位的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数据,详见表 3-3。
表 3-3 2020 年环境质量公报河流年均监测结果
监测断面 |
地表水水质类别(年平均) |
水质状况 |
德宏州人民政府关于水功能区划复核和调整报告规定的水质类别 |
|
大盈江汇流断面 |
2019 年 |
Ⅱ |
优 |
Ⅲ(大盈江腾冲-盈江保留区) |
2020 年 |
Ⅱ |
优 |
根据表 3-3,大盈江现状水质优良(监测断面为出境断面汇流),为Ⅱ类
水体,达到水功能区划要求,因此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3838-2002)中Ⅲ类水质标准要求。3、声环境质量现状
项目位于云南省德宏州盈江县太平镇弄盏村委会旁,属于乡镇地区,根据《德宏州盈江县声环境功能区划分》(2019~2029),项目所在区域属 3 类声环境功能区,因项目区南侧厂界与 S318 芒那公路距离为 5m,因此项目南侧厂界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 4a 类声环境功能区环境噪声限值标准,即昼间 70dB(A),夜间 55dB(A)。东、西、北厂界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 3 类声环境功能区环境噪声限值标准,即昼间65dB(A),夜间 55dB(A)。
根据现场调查厂界周边 50 米范围内声环境保护目标为:项目区南侧 25m 居民散户,根据《德宏州盈江县声环境功能区划分》(2019~2029),声环境保护目标所在区域属 1 类声环境功能区,考虑到声环境保护目标距 S318 芒那公路仅 4m,因此结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德宏州盈江县声环境功能区划分》(2019~2029),本项目声环境保护目标应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 4a 类声环境功能区环境噪声限值标准,即昼间70dB(A),夜间 55dB(A)。
表 3-3 声环境质量现状执行标准一览表
时段 声功能区类别 |
执行区域 |
昼间 |
夜间 |
3 类 |
东、西、北厂界 |
65 |
55 |
4a 类 |
南侧厂界(南侧厂界 及南侧厂界向北方延伸 20m 范围内) |
70 |
55 |
4a 类 |
本项目区南侧 25m 处居民散户(居民点北侧厂界及北侧厂界向南方延伸 40m 范围 内) |
70 |
55 |
本环评委托云南浩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9 对项目声环境保护目标进行了声环境质量现状监测(检测报告详见附件 10),具体监测结果
|
|
24°41′6.46836″ |
97°53′0.80773″ |
弄盏村居民 |
30 户 |
|
SE |
235 |
|
|||||||
24°41′8.45748″ |
97°52′26.14286″ |
弄秀 村 |
150 户 |
SW |
415 |
|
||||||||||
声环境 |
24°41′13.53651″ |
97°52′50.61105″ |
弄盏村居 民 |
3 户 |
4a 类区 |
S |
25 |
|
||||||||
生态环境 |
/ |
/ |
/ |
/ |
/ |
/ |
/ |
|
||||||||
地下 水环境 |
|
|
|
|
|
|
|
|
||||||||
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 |
1、废气 (1)项目运营期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 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标准,见表 3-6。 表 3-6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限值
(2)项目拟设置 1 台 4t/h 生物质蒸汽锅炉,燃料为生物质燃料,废气排放参照《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 2 中燃煤锅炉排放标准,具体标准值见表 3-7。烟囱高度参照表 3-8。 表 3-7 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表 3-8 燃煤锅炉房烟囱最低允许高度 |
|||||||||||||||
|
锅 炉 房装 机 总容量 |
MW |
<0.7 |
0.7~< 1.4 |
1.4~< 2.8 |
2.8~<7 |
7~<14 |
≥14 |
|
|||||||
t/h |
<1 |
1~<2 |
2~<4 |
4~<10 |
10~< 20 |
≥20 |
|
|
|
烟囱最低 允许高 度 |
m |
20 |
25 |
30 |
35 |
40 |
45 |
|
*本项目排气筒设置高度不低于 35m。 2、废水 本项目施工期废水经过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过程,不外排;运营期无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外排,因此不设置排放标准。 3、噪声
施工期噪声排放执行 GB12523-2011《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标准值见表 3-9。 表 3-9 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单位:dB(A)
营运期噪声排放南侧厂界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中 4 类,东、西、北侧厂界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 3 类,标准限值见表 3-10。 表 3-10《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标准限值 (dB(A))
4、固废 一般工业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 |
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本次施工主要为生产车间、锅炉房、原材料堆棚的建设以及对项目区内东侧地面进行平整硬化,同时进行设备安装调试等。施工机械主要有推土机、挖掘机、载重车、电焊机等。施工期产生的环境影响随施工结束而消失。具体的施工期环境保护防护措施如下:
施工内容主要为新建 1 栋生产车间及 1 间原材料堆棚,对地面进行回填平整硬化,同时进行设备安装调试等,施工机械主要有推土机、挖掘机、载重车、电焊机等,施工期产生的环境影响随施工结束而消失。
-
- 废气
施工期间的废气主要来自施工机械排放的废气、运输车辆排放的尾气以及土方、材料的堆放及运输引起的扬尘,其中施工扬尘为施工期间的主要大气污染物。
-
-
- 施工扬尘
-
施工
期环 施工扬尘包括裸露场地的风力扬尘和车辆行驶的动力起尘。
境保
护措 施工期扬尘量大小与施工现场条件、作业方式、材料的堆放、管理水
施 平、机械化程度及施工季节、土质及天气等诸多因素有关,其中受风力因素的影响最大。
拟建项目施工期扬尘产生点主要是土石方阶段土石方开挖、平整场地等时段产生的扬尘。根据统计资料显示,这部分粉尘粒径较大,大多在 25μm 以上。在一般气象条件下,平均风速为 2.5m/s 时,建筑工地内 TSP 浓度为其上风向对照点的 2~2.5 倍,施工扬尘的影响范围在其下风向可达 150m, 影响范围内 TSP 浓度平均值可达 0.49mg/m3。当设置有围挡时,同等条件下其影响距离可缩短 40%。当风速大于 5m/s,施工现场及其下风向部分区域的 TSP 浓度随着风速的增加,施工扬尘产生的污染程度和影响范围也将随之增强和扩大。施工扬尘污染对环境的影响是难以避免的。由于扬尘颗粒较粗大,沉降速度较快,往往扩散不远。多数在较近距离就已沉降到地面,影响范围有限,仅对施工附近区域有一定的影响。为此,拟建项目施
工区域定期洒水降尘,每天洒水 3-5 次,避免在大风季节或时段进行土石方工程施工,并在施工场地周围设置围挡,最大限度地降低扬尘污染。
车辆运输过程中会产生一定量的扬尘,尤其在风速较大的时段。根据类比调查可知,在不采用硬质路面的情况下,道路扬尘粒径分布情况为: 粒径小于 5μm 的扬尘约占 8%,粒径在 5~30μm 范围的扬尘约占 24%,粒径大于 30μm 的扬尘约占 68%。由于路面扬尘的粒径较小,运输车辆往返及施工作业时,均容易产生扬尘,尤其是路面扬尘。项目场区土石方开挖、运输主要集中在场区内,基本不外运土石方,工程施工产生的土石方全部在场区内平衡。
扬尘对项目区多年主导风向的下风向影响较大,主要保护目标为项目区内村寨以及项目区附近村寨,为了降低扬尘影响,建设单位采取以下环保措施:
- 安排专人在施工场地定期洒水降尘,洒水次数不低于 3 次/天,风大干燥时段增
加洒水频次;
- 在距离村寨较近的建筑物施工区四周布置施工围挡;
- 表土临时堆场采用土工布覆盖,建筑材料规范堆放,避免产生扬尘;
- 运输车辆严格实行封闭运输,合理安排车辆运输时段,经过村庄时低速行驶。
- 加强施工管理,提高施工人员环保意识。
- 除以上外,建筑工地大气污染物防治要严格落实“六个百分百”, 施工现场 100%围挡;工地砂土 100%覆盖;工地地面 100%硬化;拆除工程100%洒水压尘;出工地车辆 100%冲净车轮车身;暂不开发的场地 100%绿化。
只要严格落实以上降尘措施,可以控制扬尘影响范围,并且当地常年风速较小,拟建项目施工扬尘对周边敏感点影响不大。
-
-
- 燃油废气影响
-
各类燃油动力机械在场地运作、物料运输等施工作业时,会排出各类燃油废气,排放的主要污染物为 CO、NOX、烟尘。施工过程产生的各类燃油废气属无组织、间歇性排放,产生量较小,通过自然逸散的方式外排。
施工机械废气属低架点源无组织排放性质,具有间断性产生、产生量较小、产生点相对分散、易被稀释扩散等特点,加之项目区施工范围相对较大,施工场地周围较空旷,大气扩散条件相对较好,且随着施工期的结束而结束。故一般情况下,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所产生污染在空气中经自然扩散和稀释后,对评价区域的空气环境质量影响较小。
-
- 废水
- 施工废水
施工期不在项目区内设置施工营地,在整个施工期内,施工人员仅有少量洗手废水和冲厕废水产生,洗手废水和冲厕废水依托德宏后谷咖啡公司盈江分公司已建成化粪池(容积为 15m3),定期由附近的村民清掏作为农家肥使用,不外排。
施工期废水主要来自于混凝土搅拌及机械设备、工具清洗过程中产生的废水,施工废水污染物主要为 SS,根据国内外同类工程施工废水监测资料:混凝土养护废水悬浮物浓度为 500mg/L~2000mg/L,pH 值 9~12,该项目施工废水所含悬浮物浓度属上述浓度变化范围的中下水平。这些废水排放点多面广,且多为瞬时排放,污染物主要为SS 等,项目施工时拟在各子项目区设置施工废水收集池,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喷洒抑尘及回用于混凝土搅拌等方面,不外排。
- 地表径流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本项目无地下深度开挖,施工期开挖不会达到出水面,无基坑涌水产生,并且雨天停止开挖,仅有降雨后形成的地表径流产生。
降雨后施工区地表径流会形成的泥浆水,同时工程建设过程中的表土堆存时,在工程区降雨量较大时,会造成一定量的水土流失。暴雨后的地
表径流冲刷浮土、建筑砂石、垃圾等形成的泥浆水,会携带大量泥沙、土壤养分、水泥、油类及其它地表固体污染物。
为避免雨季径流对周围水体产生不利影响,项目应采取以下措施:① 设置连续、通畅的排水设施和沉淀设施,防止泥浆污、污水、废水外流或堵塞下水道。②合理安排工期,避免在雨天进行土方作业;③雨天对粉状物料堆放场所和临时堆渣场进行必要的遮蔽,减少雨水冲刷。采取以上措施后,雨季径流中的 SS 浓度可得到较大程度的降低,不会对周围地表水体造成大的不利影响。
-
- 噪声
施工期噪声主要是施工现场的各类机械设备噪声、施工作业噪声以及物料运输造成的交通噪声。
- 施工现场噪声
施工现场噪声主要为机械噪声和施工作业噪声。机械噪声主要由施工机械所造成,如挖土机械、打桩机械、升降机等,以点声源为主;施工作业噪声主要指一些零星的敲打声、装卸车辆的撞击声、吆喝声、拆卸模板的撞击声等,多为瞬时噪声。在这些施工噪声中,对声环境影响最大的是机械噪声。
为了便于拟建项目的噪声影响分析,从噪声的角度出发,将施工过程分为土方阶段、基础阶段、结构阶段和装饰阶段。施工机械较多、噪声污染也比较严重,不同阶段又具有不同的噪声污染特征。
根据类似施工过程的调查,各阶段项目施工所涉及其 1m 处 A 声级见下表。
表 4-1 施工期主要噪声源强单位:dB (A)
![]() |
- 施工交通噪声
根据设计资料,类比同类项目,本项目施工阶段物料运输车辆引起的噪声声级见下表。
表 4-2 交通运输车辆声级
施工阶段 |
运 输 内容 |
车 辆 类 型 |
声级 dB(A) |
士石方、基础阶段 管槽开挖、道路施工 |
土石方运输 |
大型载重车、装载机 |
79~85 |
基础、结构阶段 |
钢筋、商品混凝土 |
载重车 |
65~74 |
装修阶段、管材运输 |
各种装修材料及必 要的设备 |
轻型载重卡车 |
60~69 |
- 噪声防治措施
- 为降低施工期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为减轻施工机械噪声影响, 在施工过程中必须对作业时段进行合理的安排,禁止午休、夜间施工,并做好机械的维修养护,在靠近敏感点一侧加强有效的防护屏障等环保措施, 把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减至最低限度。
- 为了避免对运输道路两侧的居民、村庄造成影响,要求施工期间运输车辆经过沿线敏感点都采取限速、禁鸣,并且禁止午间、夜间运输等措施。运输噪声是瞬时性的,在采取上述措施后,对运输沿线敏感点的影响不大,施工期结束噪声影响也随之消失。
- 固体废物
本项目场地基本已硬化,无需进行土石方开挖,无弃方产生。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以及施工人员生活垃圾
- 建筑垃圾
建筑垃圾主要为废弃钢材、混凝土、木材、沙、块石、石碴料、破损砼路面等。建筑垃圾产生量按 0.03t/m2,本项目总建筑面积约 3200m2,则建设过程项目建筑垃圾产生量约为 96t,本评价要求项目产生的建筑垃圾应集中收集,优先进行回收利用,无法回收利用的应运至指定建筑垃圾存放地点堆存,禁止与生活垃圾混合处置,禁止随意丢弃。
- 施工人员生活垃圾
施工人员不在工地上食宿,生活垃圾产生量较小,生活垃圾采用环保型垃圾收集桶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集中处置。
- 施工机械、车辆定期维护保养,主要依托于县城机械、车辆修理厂,产生的废机油等固废由修理厂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置。
5、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 加强用地规划范围内的土地资源与临时占地的管理与保护,精心设计,合理规划布局,严禁计划外占地,严禁不合理堆放。
- 合理安排工期,尽可能避开暴雨季节进行大规模土石方开挖与回填,避免雨水对地表土壤的冲刷和破坏。对弃渣应及时清运。
- 建筑垃圾必须外运到指定的地点并合理处置,杜绝随意堆放或引发水土流失。
6、其他保护措施
- 加强监督管理,运输车辆采取封闭措施,以避免运输途中土石撒漏,且运输车辆不得超量运载,运输车辆出现场前,应将车辆槽帮和车轮冲洗干净,以避免施工运土石车辆对城市道路的污染。
- 对环评报告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以及各级生态环境部门提出的其他环保要求,在施工过程中应坚决实施。
- 项目在建设和营运中应认真执行国家、地方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
和要求。按照德宏州生态环境局盈江分局的要求及时反映发生的环保问题, 随时接受各级生态环境部门的检查监督。
1、运营期产排污环节分析
本项目主要以原木为原料加工单板、木方,主要污染源来自生产加工过程中产生的无组织粉尘、烘干烟气、噪声、废木材边角料等。项目在运营期间的主要污染工序见表4-3所示。
表 4-3 运营期污染工序一览表
运营期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2、运营期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
- 废气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1)废气产排情况
项目废气主要为木材生产加工过程产生的无组织粉尘、锅炉烟气、烘干烟气、汽车运输尾气、食堂油烟等,详见下表。
运营期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
表 4-4 废气污染源源强核算结果及相关参数一览表 |
|||||||||||||||
|
工序/ 生产线 |
装置 |
污染源 |
污染物 |
污染物产生 |
治理措施 |
污染物排放 |
|||||||||
核算方法 |
废气产生量 |
产生浓度 (mg/m3) |
产生量 (t/a) |
工艺 |
效率 (%) |
核算方法 |
废气排放量 |
排放浓度 (mg/m3) |
排放量 (t/a) |
排放时间 (h) |
||||||
单板 、木方加工生产线 |
锯切(锯料)、旋切、去皮 |
无组织排放 |
颗粒物 |
产污系数法 0.243kg/m3-产品) |
/ |
/ |
12.15 |
自然沉降, 半封闭厂房结构、设置 2 台可移动式双筒布袋除尘器,(木方及单板生产线各设置1 台移动双筒布袋除尘 器) |
90% |
产污系数法 |
/ |
/ |
1.22 |
2640 |
||
进场道路扬尘 |
无组织排放 |
颗粒物 |
经验公式法 |
/ |
/ |
15.31 |
洒水降尘 |
70% |
经验公式法 |
/ |
/ |
4.59 |
2640 |
|||
单板加工生产 线 |
烘干废气 |
无组织排放 |
挥发性有机物(以非甲烷总烃计) |
产污系数法 0.27 克/立方米-产品 |
1447.68N m3/a |
0.615 |
0.0081 |
自然扩散 |
/ |
产污系数法 |
14476800 m3/a |
0.615 |
0.0081 |
7920 |
||
锅炉烟气 |
排气筒 DA001 |
颗粒物 |
产污系数法 37.6 千克/吨-原料 |
1447.68N m3/a |
2753.54 |
87.23 |
多管旋风除 尘和袋式除尘组合设备 +1 根 35m 高排气筒排 出, (DA001) 排放 ,设计风机 风量 |
多管 旋风除尘和袋式除尘组合设备处理效 率 |
产污系数法 |
14476800 m3/a |
46.28 |
0.67 |
|
|
|
|
|
|
|
|
|
|
4000m3/h |
99.232 |
|
|
|
|
|
|
% |
|||||||||||||||
SO2 |
产污系数法 17S① 千克/吨-原料 |
27.2436 |
0.39 |
|
0 |
产污系数法 |
27.2436 |
0.39 |
||||||||
NOX |
产污系数法 1.02 |
163.46 |
2.37 |
|
0 |
产污系 |
163.46 |
2.37 |
||||||||
千克/吨-原料 |
|
数法 |
||||||||||||||
|
|
|
|
|
|
|
|
加强车辆管 |
|
|
|
|
|
|
||
运输 车辆 |
汽车尾气 |
无组织排放 |
/ |
/ |
/ |
/ |
少量 |
理、自然扩散、周边绿 |
/ |
/ |
/ |
/ |
少量 |
2640 |
||
|
|
|
|
|
|
|
|
化吸收 |
|
|
|
|
|
|
||
食堂 |
油烟 |
无组织 |
油烟 |
/ |
/ |
1.06125 |
0.0014 |
油烟净化器 |
/ |
/ |
|
1.06125 |
0.0014 |
660 |
||
|
运营期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
(2)废气产排计算过程简述 |
|||||||||||
①工业粉尘 |
||||||||||||
根据《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中“201 木材加工 |
||||||||||||
行业系数手册”,项目单板及木方经锯切(锯料)、去皮、旋切等工段颗粒 |
||||||||||||
物产污系数为 0.243kg/m3-产品计算,本项目年产 30000 方单板、20000 方木 |
||||||||||||
方,则工业粉尘产生量为 12.15t/a,建设单位于单板生产线、木方生产线各设 |
||||||||||||
置一台移动双筒布袋除尘器,对锯切(锯料)、去皮、旋切工段产生的颗粒 |
||||||||||||
物进行收集,袋式除尘效率为 90%,约 10%(1.22t/a)的粉尘以无组织形式外 |
||||||||||||
排,布袋除尘器内收集粉尘为 10.93t/a。环评要求建设单位定期对移动双筒布 |
||||||||||||
袋除尘器内粉尘进行收集暂存。 |
||||||||||||
②锅炉烟气 |
||||||||||||
项目烘干工段设置 1 台 4t/h 生物质蒸汽锅炉,运营期以锅炉锅炉蒸汽为 |
||||||||||||
烘干工段提供热能,锅炉烟气产生情况参照《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 锅炉》 |
||||||||||||
进行核算,根据《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 锅炉》废气有组织源强优先采用 |
||||||||||||
物料衡算法核算,其次采用类比法、产污系数法核算,项目建设单位无法提 |
||||||||||||
供基灰份质量分数、飞灰份额等相关成分数据,无法使用物料衡算法进行核 |
||||||||||||
算;无燃料、辅料、副产物类型相同,锅炉类型和规模等级相同,污染控制 |
||||||||||||
措施相似的现有工程有效实测数据进行类比法核算,因此本项目采用产污系 |
||||||||||||
数法对项目锅炉废气进行核算,产生的废气量根据《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 |
||||||||||||
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中“锅炉产排污量核算系数手册 4430 工业锅炉(热 |
||||||||||||
力生产和供应行业)产污系数表-生物质工业锅炉”进行计算,产污系数表详 |
||||||||||||
见表 4-5。 |
||||||||||||
表 4-5 产污系数表 |
||||||||||||
|
产品名 称 |
原料名 称 |
规模等 级 |
|
工艺名 称 |
污染物指标 |
|
|
末端 |
去除效率(%) |
|
|
核算依据 |
单位 |
产污 系数 |
治理 技术 |
|||||||||
|
|
|
名称 |
|||||||||
蒸汽/ |
生物 |
所有 |
《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 |
层燃炉- |
工业废气量 |
标立方米 /吨-原料 |
6,240 |
/ |
0 |
|
||
二氧化 |
千克/吨- |
17S① |
/ |
0 |
|
|
|
热水/ 其它 |
质燃料 |
规模 |
污核算方法 和系数手册》中“锅炉产排污量核算系 数手册 4430 工业锅 炉(热力生产和供应行业) 产污系数表- 生物质工业 锅炉” |
生物质散烧 |
硫 |
原料 |
|
|
|
|
颗粒物 |
千克/吨- 原料 |
37.6 |
多管旋风 |
52 |
|
|||||||
袋式除尘 |
98.4 |
|
||||||||||
氮氧化物 |
千克/吨- 原料 |
1.02 |
/ |
0 |
|
|||||||
注:①二氧化硫的产排污系数是以含硫量(S%)的形式表示的,其中含硫量(S%)是指生物质收到基硫分含量,以质量百分数的形式表示。例如生物质中含硫量(S%)为 0.1%,则 S=0.1。本项目燃料含硫量取值引用安徽香杨新能源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检验报告中含硫量 0.01%,本项目含硫量(S %)=0.01。
本项目锅炉用生物质燃料为生产加工过程产生的下脚料,为 2320t/a,项目年工作 330 天, 烘干机每天运行 24 小时, 生物质燃料烘干烟气量为14476800m3/a , 则烘干烟气中烟尘的产生量为 87.23t/a , 产生浓度为 6025mg/m3;SO2 的产生量为 0.39t/a,产生浓度为 27.2436mg/m3;NOX 的产生量为 2.37t/a,产生浓度为 163.46mg/m3; 设计锅炉烟气通过引风机引至 1 套“多管旋风除尘和袋式除尘组合技术” 对烟尘进行净化处理,通过 1 根 35m 排气筒排放,根据《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中“锅炉产排污量核算系数手册 4430 工业锅炉 (热力生产和供应行业)产污系数表-生物质工业锅炉”进行可知,“多管旋风除尘和袋式除尘组合技术”除尘效率为 99.232%。经过除尘处理后外排烟气中烟尘的排放量为 0.67t/a,排放浓度为 46.28mg/m3;SO2 的排放量为 0.39t/a, 排放浓度为 27.2436mg/m3;NOX 的排放量为 2.37t/a,排放浓度为 163.46mg/m3。 ③烘干废气无组织废气 产品烘干过程会产生少量废气,产生的废气根据《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中“201 木材加工行业系数手册”进行计算,产污 |
系数表详见表 4-6。
表 4-6 烘干工段产污系数表
单板 |
原木 |
所有规模 |
《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中“201 木材加工行业系数手册” |
烘干 |
工业废气量 |
标立方米/立方 米-产品 |
439 |
挥发性有机物 |
克/立方米-产品 |
0.27 |
本项目本项目年产 30000 方单板、20000 方木方,其中仅单板需进行烘干, 木方自然晾晒即可,则本项目烘干工段挥发性有机物(以非甲烷总烃计)产生量为 0.0081t/a,产生浓度为 0.615mg/m3,烘干车间为四围一盖的密闭车间, 车间上方设置风机供空气流通,烘干废气通过风机排出后经空气自然扩散, 为无组织排放。
③进场道路扬尘
运输道路扬尘主要是车辆行驶动力起尘,运输线路上的起尘量按下式计算:
Q P =
0 . 123
( ) ´ ( 5
M
6 . 8
) 0 . 85
- ( P
0 . 5
) 0 . 72
1 L ´ Q / M
式中:QP——道路扬尘量(kg/km·辆);
Q 1——总扬尘量(kg/a);
V——车辆速度(km/h),(取 10km/h); M——车辆载重(t/辆),(取 30t/辆);
P——道路灰尘覆盖量(kg/m2),(取 0.1kg/m2); L——运输距离(km),(场内运输距离取 50m); Q——运输量(t/a),(本项目运输量为 33640t/a)。
因此经过核算,道路扬尘量为 0.273kg/km·辆,道路总扬尘量为 15.31t/a, 环评要求建设单位对厂区内道路采取洒水降尘措施,洒水降尘效率为 70%, 则本项目道路扬尘无组织排放量为 4.59t/a。
|
④油烟 |
||||||||||
项目区设有 1 个小型食堂,供员工就餐,食堂采用电磁炉或者液化气, |
|||||||||||
为清洁能源。按人员 5 人计算,根据对居民及餐饮企业的类比调查,目前居 |
|||||||||||
民人均日使用油用量约 10g/人·餐,一般油烟挥发量占耗油量的 2-4%,平均为 |
|||||||||||
2.83%。项目每天供应三餐,每天耗油 0.15kg/d,排风量为 2000m3/h,按 2 小 |
|||||||||||
时计,则油烟产生量约为 0.004245kg/d,1.41kg/a。则排放浓度为 1.06125mg/m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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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排放允许浓度 2.0mg/m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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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要求,环评建议建设单位厨房安装 1 套油烟净化装置,油烟经净化后外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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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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⑤汽车尾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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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运行时原料及产品运输车辆进出入时,产生的少量尾气,其中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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括 CO、HC 化合物、NOx 等污染物,属于无组织排放,通过空气自然扩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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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排放口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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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共设置1 个有组织排放口,对照《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锅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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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J 953—2018),本项目排放口为一般排放口,排放口基本情况详见表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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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4-7 排放口基本情况一览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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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废气排放可达性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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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单板、木方加工过程产生颗粒物、进场道路扬尘,单板烘干过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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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以非甲烷总烃计)为无组织排放;锅炉烟气中颗粒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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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2、NOX 为有组织排放,项目废气排放达标情况分析见下表 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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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4-8 项目废气排放达标情况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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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污染源 |
污染物 |
治理措施 |
排放形式 |
排放量 (t/a) |
排放浓度 mg/m3 |
标准限值 mg/m3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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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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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沉降,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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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木方加工过程 粉尘 |
颗粒物 |
封闭厂房结构、设置 2 台 可移动式双筒 |
无组织 |
1.22 |
/ |
1.0 |
达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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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袋除尘器, (木方及单板生产线各设置1 台移动双 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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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单板烘干 |
挥发性有机物 (非甲 烷总烃) |
自然扩散 |
无组织 |
0.0081 |
0.615 |
4.0 |
达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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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锅炉烟气 |
颗粒物 |
多管旋风除尘和袋式除尘组合涉笔术+1 根35m 高排气筒排出, (DA001)排放 ,设计风机风量 4000m3/h, 颗粒物去除效率为 99.232% |
有组织 |
0.67 |
46.28 |
50 |
达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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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2 |
0.39 |
27.2436 |
300 |
达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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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X |
2.37 |
163.46 |
300 |
达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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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进场道 路扬尘 |
颗粒物 |
洒水降尘,降 尘效率为 70% |
无组 织 |
4.59 |
/ |
1.0 |
达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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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表可知,本项目无组织颗粒物、非甲烷总烃能够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 2 二级标准限值;外排锅炉烟气中颗粒物、SO2、NOX 可达《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 中排放标准,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5)非正常情况下影响分析 根据项目生产工艺可知,项目出现非正常排放的情况为有组织末端治理技术“多管旋风除尘和袋式除尘组合设备”、无组织治理技术“可移动布双筒袋除尘器”故障。 ①有组织废气非正常工况 当多管旋风除尘器故障,仅袋式除尘器运行时,锅炉烟气中颗粒物去除效率将降为 98.4%,其他生产工序按正常情况计,有组织颗粒物排放量为1.40t/a,排放浓度为 96.41mg/m3;当袋式除尘器故障,仅多管旋风除尘器运行时,锅炉烟气中颗粒物去除效率将降为 52%,其他生产工序按正常情况计, 有组织颗粒物排放量为 41.87t/a,排放浓度为 2892.31mg/m3。 |
②无组织废气非正常工况
当可移动布双筒袋除尘器故障时,则除尘效率将降为 50%,其他生产工序按正常情况计,非正常情况无组织颗粒物排放量为 15.2587t/a。
经过分析,非正常情况下,外排颗粒物的量均比正常情况下所有增加, 同时有组织废气中颗粒物排放浓度不达标,因此在运营过程中需要加强对废气治理措施的维护和管理,避免非正常情况发生。
结合实际生产中停电频次、设备维修等因素,本项目除尘设备一年出现故障频次约为 2~3 次,每次非正常情况一般不超过 60 分钟,因此,建设单位应定期对环保设施进行检修,建立台账管理制度,保证去除效果,当出现设备故障时,应及时停止生产,并对除尘设备进行检修。
(6)可行技术对比分析
经查阅《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锅炉》(HJ 953-2018),“对于锅炉燃烧排放的颗粒物,燃煤锅炉一般采用袋式除尘、电除尘或电袋复合除尘技术,燃油锅炉一般采用袋式除尘技术,燃生物质锅炉一般采用旋风除尘和袋式除尘组合技术。对于锅炉燃烧排放的氮氧化物,燃煤/燃生物质锅炉优先采用低氮燃烧技术,并结合脱硝效率达到要求的选择性还原法
(包括 SCR、SNCR 及 SNCR-SCR 联合)烟气脱硝技术;燃油/燃气锅炉一般采用低氮燃烧技术,如还未实现达标排放,可采用 SCR 烟气脱硝技术。锅炉烟气污染防治可行技术详见表 7”(详见下表)。
①颗粒物末端治理技术可行性分析
本项目锅炉烟气末端治理技术为“ 多管旋风除尘和袋式除尘组合技术”,属于《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锅炉》(HJ 953-2018)表 7 “燃生物质锅炉一般采用旋风除尘和袋式除尘组合技术”中袋式除尘治理技术,且根据“表 4-5 项目废气排放达标情况分析”可知,项目锅炉烟气中烟尘经多管旋风除尘和袋式除尘组合技术治理后可达标排放,可作为本项目锅炉烟气末端治理技术。因此,有组织废气治理设施措施有效可行。此外,项目锅炉使用燃料为块状废木材边角料,建设单位由人工使用推车自固废暂存区运送燃料至锅炉房内,在装卸过程中可能会产生少量颗粒物, 为减少运输过程中此类颗粒物以无组织方式排放到大气中,建设单位应在室外运送燃料过程对物料进行遮盖。
②氮氧化物末端治理技术可行性分析
本项目锅炉使用燃料为生物质燃料,项目虽未设置氮氧化物末端治理技术,但根据前文源强核算可知本项目 NOX 的排放量为 2.37t/a,排放浓度为163.46mg/m3,项目氮氧化物直接排放浓度可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3271-2014)表 2 中排放标准,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因此项目虽未设置氮氧化物末端治理技术进行去除,但项目氮氧化物可达标排放,排放
方式可行。
2)无组织废气治理技术可行性分析
①无组织颗粒物
参照《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人造板工业》(HJ 1032-2019) 对本项目无组织颗粒物治理措施进行可行性分析,详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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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无组织颗粒物产尘工段主要为原料锯切(锯料)、旋切、去皮, 与附录“A.1”中“砂光、锯切、分选工段”类似,本项目对无组织颗粒产尘工段设置双筒布袋除尘器,属“附录“A.1 砂光、锯切、分选工段”颗粒物治理可行技术中的“布袋除尘”,为可行技术。此外,项目锅炉使用燃料为块状废木材边角料,建设单位由人工使用推车自固废暂存区运送燃料至锅炉房内,在装卸过程中可能会产生少量颗粒物,为减少运输过程中此类颗粒物以无组织方式排放到大气中,建设单位应在室外运送燃料过程对物料进行遮盖。
②烘干废气
本项目单板及木方经锯切(锯料)、去皮、旋切等工段后进入烘干车间进行烘干,烘干过程中木料自身会产生挥发性有机物(以非甲烷总烃计),
根据前文源强核算可知项目烘干工段挥发性有机物(以非甲烷总烃计)产生量为 0.0081t/a,产生浓度为 0.615mg/m3,烘干车间为四围一盖的密闭车间, 车间上方设置风机供空气流通,烘干废气通过风机排出后经空气自然扩散, 以无组织形式排放,排放量为 0.0081t/a,排放浓度为 0.615mg/m3,本项目无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能够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中表 2 二级标准限值;因此项目虽未设置末端治理技术进行去除,但项目氮氧化物可达标排放,排放方式可行。
(7)项目废气对敏感点影响分析
本次大气环境评价范围主要为项目周边 500m 范围内的敏感点,主要为西南侧 415m 弄秀村居民、南侧 25m 弄盏村居民及东南侧 235m 处的弄盏村居民。根据废气达标分析,本项目废气均能够实现达标排放,此外,盈江县多年主导风向为西南风,敏感点位于本项目的上风向及侧风向,无组织粉尘及锅炉烟气等采取了除尘治理设施,本项目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均能够达到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 二级标准限值,锅炉烟气中颗粒物、SO2、NOX、可达《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 中排放标准,故本项目废气排放对敏感点影响较小。
(8)废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根据《德宏州 2020 年环境质量状况公报》,项目所在区域为大气环境质量达标区域,本次评价对项目废气产排量及达标排放进行了分析,项目采用的污染治理措施可行(设置多管旋风除尘和袋式除尘组合设备、可移动布双筒袋除尘器),项目运营期主要大气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因此环境空气影响可接受,不会改变项目区周边环境空气质量现状,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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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表水水环境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1)废水产生情况
项目车间进行清扫,不进行冲洗,无地面冲洗用水,项目共配置工作人员 40 人,均不在厂区食宿,因此项目区内不单独设置生活区,本项目员工办公依托德宏后谷咖啡公司盈江分公司已建成办公室、卫生间。项目运